适用对象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以及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的毕业生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按符合条件人员入驻项目给子予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对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5人以上(含5人)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入驻企业和创业项目,可延长孵化期限1年。
文件依据
冀财规[2018] 21号办理流程
孵化基地按符合条件人员入驻项目每半年向当地人社部i门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补贴。并附以下材料:
《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审核认定表》、创业项目名册及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协议复印件以及各地规定的其它材料。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给创业孵化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