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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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劳动节期间非必要不离(返)沙的倡议书
一、非必要不离(返)沙。
“五一”假期期间,人员流动量大、聚集性强,出行易发生交叉感染,风险大。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倡议在外人员暂不来沙返沙,市域内人员暂不离沙,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并请您向在外亲人或朋友宣传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倡导亲人朋友就地过节。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劝导和告知身边亲朋近期非必要不离沙返沙。
二、来沙返沙主动报备。(☞ 点击进入【沙河市疫情自报平台】)
请确需来沙返沙人员,务必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落实管理措施。所有来沙返沙人员返回途中需做好个人防护,并提前准备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疫苗接种情况等。自觉遵守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做好自我防护。
出入商超、宾馆、饭店、市场、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时,主动配合测温,查验场所码、行程码及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治疗,并第一时间向村(小区)报告。
四、不举办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喜事缓办或不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不举办人员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走亲访友,非必要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
五、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请符合条件且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尽快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面免疫屏障。
六、拒绝传播谣言。
坚持做到从官方媒体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散播他人隐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
4月27日关于疫情防控举报的通告
市域外来(返)沙人员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企业报备,返回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沙后居家(厂)静默3天。对未主动报备的来(返)沙人员,经核实确定为密接、次密接的,由机关对其进行依法处理,本人定为密接的由个人承担本人及相关人员的集中隔离费用,拒不缴纳的依法强制执行;居家隔离人员私自外出的,转为自费集中隔离;造成疫情传播的,由机关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鼓励群众对未主动报备、隐瞒行程、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人员,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或市防疫办(电话:8901375)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500元奖励。同一情形多人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关于少聚集、共防疫的倡议书
一、倡导“非必要不举办”
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少办”,不举办不必要的朋友聚会、生日宴、乔迁宴、升学宴、家庭聚会等聚集活动,暂停举办庙会、民俗、集市、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1、确需举办的活动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举办红事的提前10天、办理白事在24小时内向属地所在村(社区)、单位“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和数量),控制参加人数,简化程序,缩短时间,缩小范围。
2、从简从速办理白事,时间控制在3天以内,只限直系和近亲属10人以下参加。办理红事的要劝导市外非必要不来(返)沙,倡导分餐、简餐。
3、举办人严格查验参加人员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不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邀请健康码为非绿码或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身体异常症状者参加。活动承接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个人基本信息、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的查验工作。
4、村“两委”和红白理事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对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派出专人监管、登记、筛查,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做到“点对点”闭环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红事缓办停办丧事简办的倡议书
▶重点区域返沙相关规定和流程
▶关于对隐瞒行程大货车司机从严从快查处的公告
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自4月13日16时至20日6时,全市执行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防疫情输入和外溢。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任务艰巨,本时段内,所有人员、车辆非必要不进出市境。
二、分区域落实防控措施。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实际,缩小防控单元,划分为三个区域,实施精准防控,区域之间人员、车辆非必要不流动。各区域内除临时封控的农村、小区、场所外,其他地方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个区域分别为:①主城区。范围为钢铁路以东、京港澳高速路以西;②钢铁路以西区域;③经济开发区京港澳高速路以东区域。
三、强化重点场所管控。本时段内,除商场、超市、药房、诊所、市场等民生保障场所外,其他非生产生活必需场所暂不开放。开放场所恢复营业前进行全面消杀,营业中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验码登记等措施,确保人员不聚集,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4月13日沙河市疫情防控倡议书(点击查看全文)
一、非必要不出沙。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外出和返回时,请主动向村(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备。
二、尽量减少流动。除必要的生产生活工作外,尽量待在家中,不串门、不扎堆、少走动。企业闭环管理、员工吃住在厂,降低传播风险。
三、减少聚集活动。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亲人负责的态度,做到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4月10日沙河市疫情防控最新进展情况
关于服用中药预防汤剂的倡议书
我国的抗疫实践证明,清肺排毒汤是预防和治疗新冠肺炎的特效方剂。
服用提示:
1、饭后温服;
2、12岁以上青少年和成年人,每人每天早晚各服用一次,每次半袋100ML,6-12岁儿童每人每天半袋100ML,6岁以下婴幼儿无需服用;
3、孕产妇和正在治疗的患者可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
4、连续服用4天。
请大家按照服用提示,按时按量、确保服用、避免浪费,守护好我们每个人的健康,共同筑牢沙河防疫安全屏障。
▶4月8日沙河市疫情防控最新进展情况
关于继续全域封控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4月7日沙河市在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初筛阳性感染者。经流调,其活动轨迹涉及沙河市多个点位。鉴于目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奥密克戎病毒传播规律,按照专家组研判意见,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沙河市继续全域封控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继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月7日沙河市在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点击查看行程轨迹
▶4月5日沙河市关于继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4月3日起通往沙河市公交线路暂停运营
▶沙河市新增一例初筛阳性感染者(系外地来人)<<<点击查看行程轨迹
▶沙河市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关于绕行沙河市交通管制区域的出行提示
自2022年4月2日起,沙河市全域实行交通管制,人员车辆“不进不出”,过境车辆一律绕行。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请您在2022年4月2日起(解除日期另行通知),按照以下路线予以绕行:
一、东西方向可绕行:东吕(邢汾)高速。
二、南北方向可绕行:G4京港澳高速、太行山高速。
▶关于对沙河市区域临时交通管制的公告
2022年4月2日11时至18时对钢铁路、纬三路、东环路、南环路合围区域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无特殊情况人员车辆不进不出,过境车辆一律绕行。
▶沙河市关于实施全域封控管理的通告
▶沙河市关于区域封控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公告
3月39日沙河疾控健康提示
一、有市外旅居史的人员,尤其是从事交通运输物流行业的从业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及时报备行程轨迹,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广大市民要做到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的地区。
三、外省市来沙人员和外出返回人员提前向所在社区报备,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以备查验。
四、对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来沙返沙人员不报备的,要如实进行举报。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后,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多人举报的,对首位举报人予以奖励。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会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请积极踊跃参与监督。举报电话:8901375。
3月24日沙河市疾控中心健康提示(点击查看全文)
一、3月5日(含)以来与唐山盛华水产批发市场从业人员及其家人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以及到过或者途径该市场的来返沙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告行程,并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与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阳性感染者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合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三、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到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如确需外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备,返回时需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并主动再做1次核酸检测。
关于少聚集、共防疫的倡议书(点击查看全文)
一、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少办”,不举办不必要的朋友聚会、生日宴、乔迁宴、升学宴、家庭聚会等聚集活动,暂停举办庙会、民俗、集市、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倡导清明节前后文明祭祀、网上祭祀,不到公墓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祭扫。
二、群众个人确需举办聚集活动的,提前3天向属地所在村(社区)、单位“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和数量),尽量控制参加人数,简化程序,缩短时间,缩小范围。
关于来返沙人员管理的通告(点击查看全文)
一、所有来返沙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沙后需在48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对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来返沙人员,须在交通场站临时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后,间隔24小时且在48小时内再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居家不要外出,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二、市外返回人员要提前3--5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住宾馆和工作单位报告登记,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要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与可疑人员接触史,防止疫情扩散。对自己身边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提醒、劝导并报告。
三、对抵沙后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来返沙人员,河北健康码将出现弹窗提示,会影响您的出行和日常生活。
四、鼓励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对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来沙返沙人员不报备的,要如实进行举报。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后,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多人举报的,对首位举报人予以奖励。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会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请积极踊跃参与监督。举报电话:8901375。
出入沙河疫情管控提示
一、国、省干线道路,来返沙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经执勤人员核验无异常后可通行。
二、火车站、高速口,进出沙河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经执勤人员核验无异常后可通行。
三、乡村道路,为更好管控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暂时对邢台市域与外连接的乡村道路实行物理隔断,隔断期间任何人不得翻越、损坏障碍物,确须通行的人员需绕行就近的交通检疫站点。
▶关于进一步做好来返沙人员管理的通告
关于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一、所有来(返)沙人员都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经分析研判有疫情传播风险,应集中隔离的,所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没有第一时间主动报备而被集中隔离管控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三、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抵沙后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从外地来(返)沙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医,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月14日沙河市防疫办致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倡议书(点击查看全文)
一、市外返回人员要提前3--5天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单位报告登记,不要心存侥幸,导致疫情扩散。
二、对自己身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知情者要主动提醒、劝导、报告。
三、市外来返沙人员,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24小时之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要自行居家(厂),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四、有感冒、发烧、乏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配合到发热门诊诊疗,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要自行诊疗,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更不要参加聚集活动。
五、要尽量居家生活、非必要不出行,不要组织参与聚会、聚餐、培训、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沙河市疾控中心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非必要不从境外高风险地区邮购商品,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所在地区的商品。
沙河市“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离市”倡议书
坚持非必要不出行。近期有出行计划的居民,如非必须,建议取消或调整,无特殊原因不离市。确需出市的,由所在社区(村庄)、单位出具证明并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3月2日邢台沙河市防疫办紧急公告
如有与邯郸初筛阳性人员及其密接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点击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