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8 09:3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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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扣除范围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扣除方式定额扣除定额扣除扣除标准2000元/月每人不超过1000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扣除范围 |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 ||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
独生子女 | 非独生子女 | ||
扣除方式 | 定额扣除 | 定额扣除 | |
扣除标准 | 2000元/月 | 每人不超过1000元/月(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 |
扣除主体 | 本人扣除 |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 |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 |||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 |||
注意事项 | 1.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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