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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2021参保单位医保缴费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23 01:00:05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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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邢台2021参保单位医保缴费缴纳基数确定2020年邢台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为55754元,据此,邢台市城镇职工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医疗保险(含生育险)缴费基数依据统一调整为55754元,即每月4646.17元。高于全口径工资的

邢台2021参保单位医保缴费

缴纳基数确定

2020年邢台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为55754元,据此,邢台市城镇职工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医疗保险(含生育险)缴费基数依据统一调整为55754元,即每月4646.17元。高于全口径工资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低于全口径工资的,以全口径工资为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缴费

缴费比例:按照《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办法》要求

1、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2%,

2、其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8%,

3、个人缴费比例为2%。

缴费方式

1、已注册网厅的单位:可在网厅“职工变更管理”模块中选择“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根据要求申报本单位在职职工2021年度缴费基数,提交后由医保部门审核核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单位留存备查)。

2、未注册网厅的单位:通过“企业微信群”发送单位编号、邮箱号,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再通过邮箱发送调基表格。

单位申报注意事项

1、网报核定工资的需先上传审核附件(含单位承诺书,可以是图片等)才能上传模板并提交。

2、申报在职职工工资时,需在模板中删除退休人员信息;工资起止年月变更为2021年7月—2022年6月;申报工资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入职员工可申报当年月平均工资),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单位、个人缴费明细,无误后,再办理缴费到帐处理,以免出现差错。

3、所有企业(不论工资高低)均需核定在职职工工资,否则自2022年1月起职工对应月份的工资为空,无法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4、建议在网厅申报增减业务,经医保部门核定后,可在网报端自行操作“单位核定”业务,并完成“单位缴费通知单打印”,即可通过税务缴费。

5、2021年1月已申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全额财政单位(含公务医疗补助险单位)不再重新申报工资,但需对个别工资低于全口径工资的人员进行调整处理,此项业务无需单位到大厅办理,由工作人员处理。

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各单位通过企业微信群办理征缴业务,无特殊情况,无需到医保经办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