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
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
参加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应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
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期生活无法自理的参保人员。
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全市长期护理保险统一按每人每年50元筹资,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城镇职工为每人每年10元,城乡居民为每人每年5元。
城镇职工个人缴费可由单位或个人缴纳,个人缴纳每年从个人账户代扣代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部分每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